离退休工作处是学校管理和服务离退休干部、教职工的职能部门,在学校党委、行政的领导下,在省、市老干部局的指导下,开展学校离退休同志的管理、服务等日常工作。
1、贯彻执行中央、国务院,省市委、省市政府、老干部局、校党委行政关于离退休人员工作的方针、政策和有关规定。做好离退休人员的思想工作,围绕学校中心工作引导离退休人员力争做到“老有所学、老有所为、老有所教、老有所乐、老有所养”,发挥余热,再作贡献。
2、认真落实离退休人员的政治待遇,订阅老年人关心的报刊杂志,按时开放阅文室,保证符合级别的老同志准时阅文、参加有关会议、学习有关文件。做好离退休党总支的工作,协调与安排离退休党支部的组织生活、政治学习、参观考察。
3、做好离休干部的具体管理服务,配合校内各部门(人事、财务、医保)落实离退休人员生活待遇,建立建全离休干部离休费、医疗费和财政支持“三个保障机制”。建立老干部特困资金,解决老干部的特殊困难。做好老同志的服务工作,安排好节日慰问、走访看望。
4、加强对离退休群众组织的联系、指导,协助他们开展有益身心健康的休闲娱乐、文体活动。
5、对离退休人员中出现的困难、问题进行调查研究,处理好来信来访工作,及时向校党委、校行政分管领导反馈有关信息,提出工作建议。
6、协助家属、协同工会、人事部门做好亡故离退休干部的善后工作。
7、完成校党委、校行政分管领导交办的有关工作。